朱辰杰手球无犯规;贵州球员蹬踏领红。
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在5月13日晚进行了本赛季第十一期的裁判评议工作。该评议主要针对近期中超和中乙联赛中的六个判例进行讨论,这些判例均来自各相关俱乐部的申诉。经过细致的评议,评议组最终认定其中三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
本次评议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特别邀请了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评议过程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以达成最终的评议结论。
首先,针对中超联赛第11轮梅州客家与上海申花的比赛判例,评议组在观看了比赛录像后认为,虽然无法清晰证明球是否与上海申花5号队员手臂有接触,但考虑到其手臂的张开状态以及无法预期的球路变化,即使有接触也不应视为手球犯规。因此,评议组支持和尊重裁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定以及VAR未介入的决定。
接着,针对中超联赛青岛西海岸与深圳新鹏城的比赛判例,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深圳新鹏城9号队员在倒钩动作中踢到青岛西海岸6号队员,应视为鲁莽犯规并出示黄牌警告,裁判员和VAR的决策是正确的。
对于中乙联赛的判例,评议组也给出了明确的意见。在广西蓝航与成都蓉城B队的比赛中,广西蓝航9号队员的暴力行为应被红牌罚下;而在温州俱乐部与广东铭途的比赛中,广东铭途39号守门员的出击并未构成犯规,裁判员的判罚是错误的。此外,在成都蓉城B队与贵州筑城竞技的比赛中,贵州筑城竞技49号队员的过分力量行为危及对方队员安全,应被出示红牌罚令出场,但裁判员却误判为黄牌。
针对以上及其他相关错漏判情况,中国足协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各俱乐部的反馈和申诉意见。同时,对于重点判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典型判例,将开展深入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对于出现错漏判的裁判员,足协也将作出相应的内部处罚,以确保足球比赛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这次评议工作的开展不仅提高了足球比赛判罚的准确性,也为今后类似情况的判断提供了参考和依据。中国足协将继续努力,为广大的足球爱好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