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队禁赛:张家欣2场,逯文涛3场,陈隆不得入场3场。
关于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对贵州筑城竞技足球俱乐部队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公告
今日,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正式对外发布了处罚公告。在2025年5月31日举行的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第十二轮场序第137场比赛中,贵州筑城竞技足球俱乐部队的几名队员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首先,关于球员张家欣的处罚。在比赛进行到第77分钟时,贵州筑城竞技队2号球员张家欣因实施非体育行为,在场上辱骂对方球员昆明城星队2号球员欧力,严重破坏了比赛秩序。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张家欣予以停赛两场的处罚,并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其次,关于球员逯文涛的处罚。在比赛的下半时补时第11分钟,贵州筑城竞技队35号球员逯文涛对昆明城星队30号球员张嘉伟实施了暴力行为,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比赛的公平竞技精神。因此,纪律与道德委员会决定对逯文涛予以停赛三场的处罚,并罚款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最后,关于助理教练陈隆的处罚。同样在比赛中,贵州筑城竞技俱乐部队的助理教练陈隆在本方技术区域内辱骂对方球员,实施了非体育行为,被裁判员红牌罚令出场。根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条的规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决定禁止陈隆进入体育场馆三场,并罚款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以上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一直以维护比赛的公平、公正为宗旨,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希望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以及所有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对于贵州筑城竞技足球俱乐部队内也应对涉事人员进行严肃教育处理,以儆效尤。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主任周明表示,将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为打造一个健康、公正、有序的足球环境而努力。
特此公告。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